司法在公 明镜高悬——新乡市铁路高级中学高三年级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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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下午第三节课高三年级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讲堂讲座,由高三年级李梦璐老师主讲。高三年级主任郭高斌和负责学生工作的白杨主任及全体任课教师聆听此次讲座。

李梦璐老师慷慨激昂地拉开了讲座的序幕,阐述了法治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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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讲堂共分六个环节,分别是:讲内涵,诵经典,听歌曲,学典型,谈感悟,许诺言。

第一环节由李晶晶老师为大家讲述“法治”的基本内涵。

法治是以“法”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子系统,因而它必然得符合“形式正义”的要求,即法律之治。法治的第一要义就是“法律之治”,它包括法律制度的一切形式结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依法治理,依法办事,依法塑造公民人格,法律之外不应有多余的特权。法治是一个随着时代内容不断充实的范畴。不管岁月如何变迁,环境如何变化,法治永远统治者管理国家的利器。

第二环节由乔京京老师带领大家重温有关法治的经典诗词。法治是苏轼的“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是金缨的“执法如山,守身如玉。”是荀子的“有治人,无治法。”是慎到的“有法而行私,谓之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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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环节全体师生欣赏歌曲《法治灌溉少年强》。

正如歌词说的那样,宪法是一张巨网,网罗天下不公与肮脏。宪法是一面明镜,映照世间美好与忠良。宪法是一柄钢枪,为中国梦不保驾护航。宪法的种子埋在心上,少年正气胸中激荡。宪法的光芒惠普大地,中国少年数我最强。

第四环节学典型。这一环节围绕着法治与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关系展开。首先由刘营老师给我们分享成语小故事“约法三章、大明法度”。让我们明白了法治是国家政治清明、经济发展、社会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其次,李梦璐老师以某一企业违规经营牟利为例,让我们了解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逐步确立和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稳步实施,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成为顺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必行之路。特别是当今世界还未摆脱疫情的困扰,依法治企更是企业的必然选择。企业及经营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谋取非法利润,并不能高枕无忧,逍遥法外,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后全体师生通过观看短视频——“两高”发布考试作弊等案件司法解释,让学生联系到自己在考试中必须做到依法依规,端正考试态度,切不可心存侥幸,否则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第五环节由教师代表靳娓燕老师及学生代表结合自身情况谈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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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的推进,需要国家层面法治建设的引领,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更离不开我们每一个普通人“自下而上”的努力。让我们携手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共同促进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第六环节由毛希锋老师带领大家许下庄严的诺言:“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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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结束后,全体师生获益匪浅,并深深地感受到了法治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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